官與賊的投名狀

 

 

文:羽戈

 

082902.jpg - 2018夏 日誌用相簿

 

 

 

《水滸傳》第十一回,林沖雪夜上梁山。白衣秀士王倫有意刁難,拒其入夥。

杜遷、宋萬、朱貴等紛紛為林沖說情,王倫則道:「兄弟們不知,他在滄州雖是犯了迷天大罪,今日上山,卻不知心腹。倘或來看虛實,如之奈何?」

林沖答:「小人一身犯了死罪,因此來投入夥,何故相疑?」

然而王倫的懷疑,不能說全無道理。他是個落第秀才,「因鳥氣,合著杜遷來這裡落草」,書中雖未明言,讀者卻可推斷,王倫所受鳥氣,大抵出自官府欺淩,所謂官逼民反,逼上梁山,乃是小說慣用模式;加之他的落第陰影,必將積澱對官府的怨恨。基於此,他對來自體制內的林沖,有所懷疑和抵觸,再也正常不過,此刻便判定他心胸狹隘、嫉賢妒能,則屬武斷。

不過,由於柴進的推薦信,與杜遷、宋萬等好漢的鮮明態度,王倫不敢把事情做絕,於是想出一個辦法:「你若真心入夥,把一個『投名狀』來。」這的確是個一舉兩得的好主意,可見王倫的應變能力,他並非毫無才學,只是沒有「大量大才」而已:如果林沖納不了投名狀,正可名正言順趕他下山,如果能納,便具備了做賊的資格。

何謂『投名狀』?從林沖的反應來看,他對做賊這行當,未免隔膜:「小人頗識幾字,乞紙筆來便寫。」

他以為是寫落草為寇的保證書呢。

朱貴笑道:「教頭你錯了。但凡好漢們入夥,須要納『投名狀』,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,將頭獻納,他便無疑心,這個便謂之『投名狀』。」說白了,要做賊,先殺人,納『投名狀』,表現的不是忠心,而是決絕,與正道一刀兩斷,再無退路。

這是投名狀的本意。陳可辛電影『投名狀』,講述的故事與《水滸傳》恰恰相反。林沖納投名狀,其路徑是從官到賊。『投名狀』中,則有一明一暗兩份投名狀,一是龐青雲、趙二虎、姜午陽三人結拜兄弟之時所納的『投名狀』,誓言云「外人亂我兄弟者,視『投名狀』,必殺之;兄弟亂我兄弟者,視『投名狀』,必殺之」;二是龐青雲向大清朝廷所納的『投名狀』,主旨則是殺死趙二虎。

不難發現,後一份『投名狀』正好構成了對前一份『投名狀』的反動與解構。倘以後者為主體,其路徑則是從賊到官。

無論從官到賊,還是從賊到官,『投名狀』的內容都是殺人,意圖都是斷絕後路,背後隱藏的都是官與賊的對立和不信任。相形之下,從官到賊的投名狀,納起來相對容易一些,因為對官而言,殺人,哪怕是殺害無辜,只道是尋常,平時可能也幹過;進而言之,專制之下,公權力不是由民眾授予,而是掠奪,執掌公權力的官員,則與民賊無異,他們對民眾的侵犯與戕害,有時更甚於賊。就此說來,從官到賊的轉型,其實無須用投名狀來證明,甚至不該稱之為轉型,官賊原本一體化。

從賊到官的『投名狀』,顯然難多了。拿龐青雲來說。他以為殺了當年一同做賊的兄弟,山字營帶頭裁兵,便可給朝廷吃一顆安心丸,保住自己的紅頂子,殊不知朝廷對他從不信任,談何安心,不管他納出什麼樣的『投名狀』,等待他的都是一記黑槍。在此,相比鳥盡弓藏,兔死狗烹,龐青雲的出身其實並非他被朝廷暗殺的最大原因,不過無可否認,這至少也是原因之一。

權力者往往會固守一種思維:一日為賊,終身是賊,怎麼招安,怎麼立功,都不能洗白其賊性。試看古龍小說《陸小鳳傳奇之決戰前後》第十一章,皇帝與前來行刺的白雲城主葉孤城之間有一段對話:

皇帝道:「卿本佳人,奈何做賊?」

葉孤城道:「成就是王,敗就是賊。」

皇帝道:「賊就是賊。」

葉孤城還相信成王敗寇,皇帝對此不屑一顧,在權力血統論眼中,只要你是賊,哪怕成功了,還是賊。一言以蔽之,賊就是賊。

回頭再說《水滸傳》。宋江等人的招安思想,與他們的出身有關。他們由官而做賊,一來不願以賊終老,二來還是體制內思維——有人常說體制不僅在人身,更在人心,以此可把人分作四種:人與心俱在體制內,人與心俱在體制外,人在體制內心在體制外,人在體制外心在體制內,毋庸置疑,最後一種幾乎都是悲劇。

遙遠的案例,正如梁山泊上的好漢。天罡星三十六人,半數出自體制,從領導人宋江,到五虎將關勝、林沖、秦明等,莫不如是;餘者如盧俊義、李應,作為地方豪強,與體制不乏親緣;至於吳用,作為儒生代表,屬於典型的人在體制外心在體制內。由這幫人主宰梁山政治,招安是必然結果。

然而,從官到賊易,從賊到官難,即便這些賊從前是官。朝廷招安了他們,卻不再當作自家人。

樞密使童貫建議殺之而後快:「這廝們雖降,其心不改,終貽大患。以臣愚意,不若陛下傳旨,賺入京城,將此一百八人,盡數剿除,然後分散他的軍馬,以絕國家之患。」

殿前都太尉宿元景雖然反對童貫,所提出的對策卻也毒辣:「……正好差宋江等全夥良將,部領所屬軍將人馬,直抵本境,收伏遼賊,令此輩好漢建功,進用於國,實有便益。」

這話說起來冠冕堂皇,實則屬於以毒攻毒。此後宋江征遼國,征田虎,征王慶,征方臘,相當於龐青雲式的『投名狀』,結局與龐青雲並無二致:可歎四次征伐下來,一百零八將只剩得三十六人,依然難逃藥酒之毒。正所謂,卿不死,孤不安,賊不死,官不安。

還有一種情況,雖與『投名狀』無關,因涉及人與權力的賊性,不妨拿出來說說。有些賊殺人放火,目的不是受招安,而是稱王稱霸,問鼎天下。其代表,如朱元璋。

吊詭的是,朱元璋稱帝之後,「內心深處,仍然賊性不改,不待人說沐猴而冠,自己先蜷起手來,以強盜自任,也算是怪脾氣」(刀爾登語)。

譬如製造文字獄,人家寫文章,倘若用上「則」、「壽」、「生」、「取法」等,則可能被他殺死,因為這些字詞分別諧音「賊」、「獸」、「僧」、「去髮」等,正中他忌諱。須知做過賊的人,最害怕陳年傷疤被人翻出來,是以要拼命掩飾,然而種種掩飾之舉,無非是賊喊捉賊。

轉念一想,這樣的皇帝,不還是賊麼。朱元璋們發跡前後,區別僅僅在於,以前是小偷,現在是大盜,以前竊鉤,現在竊權。

◎來源:網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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