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公務員是『瓷飯碗』

 

古代公務員沒有鐵飯碗:辭職成「三無」,退休成「房奴」。     

古代也沒有「鐵飯碗」一說,很多官員端的都是一碰就碎的「瓷飯碗」。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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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元璋時期,全國有七成官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崗位   在明朝,朱元璋對違法亂紀的官員嚴懲不貸,先是借戶部侍郎(財政部長)郭桓「空印案」殺掉官員1.5萬人;然後又借丞相胡惟庸、大將藍玉謀反案,大開殺戒14年,受株連被殺的各級官員4萬餘人,至於那些被關進監獄、辭退、開除的更是不計其數。   

據不完全統計,朱元璋時期,全國有七成官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崗位。當時,有的官員在早晨上班時要跟家裏舉行告別儀式,說今天走了就不一定能回來;熬過一天回到家裏,長舒一口氣又對老婆說一句:「哎喲,今天總算又活了一天,明兒再說吧。」   

官員如此「朝不保夕」,連平頭百姓還不如,這時的公務員端的飯碗,只怕都稱不上 「瓷飯碗」。或許有人說,這是建朝之初須用重典,不足為憑,和平時期的古代公務員應該端的是「鐵飯碗」吧!答案是:也不見得。   

明朝萬曆年間,張居正推行《考成法》,據此辦法,萬曆三年(1575),查出「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」的巡撫(相當於省部級)、撫按(相當於中央駐各省部會)官員54人。其中鳳陽巡撫王宗沐、巡按張更化、廣東巡按張守約、浙江巡按肖廩,因未完成事件數量太多而罰停俸三月。

萬曆四年,山東有19名、河南有12名地方級官員,因徵賦不足九成受到降級和革職處分。張居正當政期間,按《考成法》裁革的冗員約佔官吏總數的十分之三。   

由此可見,在和平時期,朝廷對「未完成工作任務」的地方官員,動輒扣工資、降級、降職甚至乾脆辭退,稍不注意,飯碗就可能被打碎。   

不僅省部級官員的飯碗隨時被打破,相當於行政院長的首輔的飯碗有時也好不到哪去。明崇禎在任17年,撤免宰相多達50多人,罷黜國防部長14人、巡撫11人。   

類似的情況並不只發生在明朝。西漢時,丞相一職的平均任期也不長,平均四年多;東漢時,「三公」(古代最顯貴的三個官職太師、太傅、太保)的平均任期還不到兩年半。為「公家」服務的師爺、衙役等基層公務人員,朝廷是不管的   

說古代「公務員」捧的是「瓷飯碗」,重要的還不是指上述「通過讀書考試或其他途徑」成為朝廷命官這個群體,因為此群體數量在古代實在太少太少。  

  

090202.png - 日誌用相簿

 

一般說來,在古代納入國家行政編制、由國家供養、俗稱「吃皇糧」的官員最多到八九品,也就是到縣令下屬的捕頭(縣尉),類似現在的警察局長,再往下的公務人員,朝廷是不管的。換句話說,佔到古代公務員隊伍90%以上、在各級政府機關上班、為「公家」服務的師爺、衙役等基層公務人員,端的更是比朝廷供養的命官還易碎的「瓷飯碗」。   

「師爺」是比較常見的基層公務員,屬於吏的範疇,專指那些讀書卻科舉不中,轉而研讀並精通行政事務的讀書人。被朝廷任命為縣()長的,大多是科舉出身,儘管能寫一手好字,能背四書五經,但要處理一個不熟悉地方的複雜行政事務,一竅不通的大有人在。於是,地方官為完成政務,就須在當地招聘熟悉地方與情民意的師爺,輔助他們處理政務和事務。師爺發揮的作用大致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,具體負責「官府職簿書」等。   

「衙役」也叫「胥」,他們的具體工作是「任奔走供役使」。「胥」又可分為「皂」和「隸」。「皂」負責具體執行收稅、抓捕和市場管理等具體行政事務;「隸」就是官員車夫、轎夫、伙房廚師等,負責官員後勤服務工作。   

古代「師爺」和「衙役」等基層公務員,不佔國家編制,也沒有國家財政每月撥付的工資,他們的吃穿用度全靠聘用他們的縣()長給予。有錢的、大方的多給一點,沒錢的、吝嗇的少給一點,沒個準頭,全國各地師爺、衙役拿的工資千差萬別。   

這些基層公務員的出路通常是:要麼辭職,要麼被開除,要麼幹一輩子,而且不准參加科舉,永遠不能晉陞。對那些幹不好的,縣令老闆說辭就辭,極少廢話,也無須廢話,因為那時對基層公務人員的管理本來就無章可循。   

這些基層公務員的社會地位如何呢?元朝時有人分十等之說,所謂一僧二道,三官四吏,五皂六隸,七倡八優,九儒十丐,官吏之下便是這皂隸,只比演員、儒生體面些。   

有個故事也可說明這一點:滿清時,有群差兵處決海盜,刀砍不動,只好拿鋸子鋸,整得慘不忍睹。一個農家少年路過,大罵他們是飯桶,差兵不服,叫少年來,少年手起刀落,麻利地砍掉一堆腦袋,差兵獎勵少年許多金錢,還叫少年隔日去衙門報到。

可是,少年回家卻挨了父親一頓揍,原因就是父親不願兒子去做政府的衙役、皂隸,可見其職業聲望在百姓心中地位之低。   

那麼,師爺、衙役(皂隸)們的工資水準咋樣呢?沈榜的《宛署雜記》記載,明朝宛平縣衙門裏的這班皂隸,每年可領取「工食銀」三兩六錢,恰好是書辦(師爺)的二分之一,基層公務員工資待遇之低,由此可見一斑。   

儘管古代官員和師爺、衙役們,在位時多會貪污受賄,大搞灰色收入,為自己準備後路,但無論如何,他們的確端的是「瓷飯碗」。形象地說,各級官員是皇帝的打工仔,師爺和衙役等基層公務員是官員的打工仔,和現在給老闆打工的白領、藍領十分相似。   

官員這碗飯並不好吃,但一辭職就會變成「三無」    如果你覺得官員這碗飯不好吃,想辭職卻也沒有現在這樣自由。比如你不幸遇到朱元璋,你說你不幹了,啥意思?絕對「殺無赦」!   

秦漢時代,凡任公職、吃財政者,通稱為官,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,別無脫離職務的身份和權益。當時的講法叫「臣盡死力以與君市,君垂爵祿以與臣市」,近似現在人們幫老闆打工的意思。一旦因奔喪生病、任滿更替、罷免辭官等各種緣故退休,老闆和僱員的關係即告解除。那麼往往就會變成「三無」了。   

 哪「三無」呢?   

一無退休金。就是無論原先俸祿多少,只要離開職位,一律停發俸祿 (除非有皇帝特詔照顧)。譬如漢朝俸祿本來就薄,俸祿低或負擔重的人積蓄不易,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,就要另覓生計。   

二無工齡。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(郡守的通稱)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後重新出仕時,可授予「比六百石」職位以示優惠外,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,如果再當官,都得回到起跑線,和新任菜鳥官員一起競爭。總之,既沒有可以保留的幹部身份,也沒有可以累計的連續工齡。   

三無餘蔭。就是「人走茶涼」,在職時候的特權和影響,就此一筆勾銷。   

朝廷要官都沒有失業保障、沒有連續工齡,也沒有情義體恤,官階更小的官員自然待遇就更差了:二千石「時有纖微之過者,必見斥罷」,中低層官吏,則有「司隸、部刺史」等紀檢官員隨時「察過悉劾,發揚陰私,吏或居官數月而退」,就是動不動便會打碎了飯碗。   

退休後,便開始了「房奴」生涯   

自隋唐開始,官、職分離,所謂休官,其實只是休職,就是由於奔喪、病傷、候選、罷免、離任、致仕等各種緣故,脫離了能行使一定權力的職位(或差使)而已,但代表個人資格權利的官員身份依然存在。   

換句話說,秦漢魏晉的「公務員」休官以後就是平民(原有貴族身份者例外)。從隋唐開始,「公務員」休官以後依舊是官,在許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權:比如涉及訴訟時可以不在公庭拋頭露面,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,又如住宅廳堂可以有幾間幾架,車輿騎乘可以怎樣裝飾,衣冠可以穿什麼樣式和顏色,乃至死後可以按什麼規格辦喪事、起墳墓,都可以根據官資高低採取與級別相應的排場。雖然說費用都需自掏腰包,但對比布衣即使有錢也不得僭越的種種禁限,「官有常尊」的身份意義就彌足珍貴了。   

此外,從唐代後期起,退休的官員無論級別高低,都可以享受「半俸」養老,更是過去連做夢也想不到的。但儘管如此,唐宋時休官的實際含義,也不止是失去了在某個職位上行使權力以及支領全額官俸的特權,還有很重要的一項——房屋居住權。   

古代官員授職有迴避原則,就是不許在原籍或有家族產業的地方任職,所以當時的公務員如果經常在職的話,就得到處宦遊。一方面少有時間精力在原籍營建房產之類,另一方面無論到哪兒工作,總有條件優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屬居住。   可是一旦休官,馬上就得搬出官邸讓給繼任者。而且往後定居何處還有限制,比如南宋規定,凡各級地方政府官員休官後,三年內不許在任職地居住,倘在當地有親屬,或置有財產,三年以後也不許居住,違反者處一年徒刑。所以若要盤點休官所帶來的實際損失,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繼續居住設備齊全的官邸了。   

唐玄宗登基後,前朝宰相李日知瞞著家人向朝廷提出辭職申請,待皇帝批准下來,回家後即命家人整理行裝,馬上搬出官邸,移居鄉村住宅。夫人驚問何故,他說他已經退休了。

夫人大怒:「家產屢空,子弟名宦未立,何為遽辭職也?」    宋仁宗時做過宰相的杜衍,因為一生「不殖私產」,退休後,連遷居鄉間住宅的退路也沒有,只好長期借居南京(今河南商丘)車院(教習馭車技藝的單位,近似後世的駕駛班),直到去世,「第室卑陋,才數十楹,居之裕如也」。

宰相尚且不能佔住官邸,其他休官者當然更得靠自己設法解決居住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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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轍退居許州後,眼看李方叔起蓋新居,羨慕不已,「我年七十無住宅,斤斧登登亂朝夕……不如君家得眾力,咄嗟便了三十間」。於是他決心蓋房,享受一下老有所居之福,「平生未有三間屋,今歲初成百步廊」。不過心願滿足了,一生積蓄也耗盡了,於是又自責「我老不自量」,到了這把年紀還來做房奴。

 

◎文:網絡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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